北宋汝窯瓷器展

北宋汝窯和汴京官窯小識

汝窯本名汝州窯。宋代以州命名州治底下瓷窯生產的瓷器:如宋代吉州地區(今江西省境內)生產的瓷器叫吉州窯,耀州地區(今陝西省境內)生產的瓷器叫耀州窯,饒州(今江西省境內)生產的瓷器叫饒州窯。所以在汝州(今河南省境內)轄下瓷窯生產的瓷器,在宋代便叫汝州窯。

圖1 河南省地圖, 影自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寶豐清涼寺汝窯》

在宋代,汝州境內有多個瓷窯生產青釉瓷器,如臨汝窯、魯山段店窯、東溝窯、張公巷窯,但最得徽宗皇帝(在位1101-1125)青睞的,是寶豐清涼寺瓷窯生產的青釉瓷器。因此,這些在汝州境內生產的都可以被稱為汝窯。北京故宮博物院、世界各地博物館與及台北故宮博物院,收藏的一批清宮舊藏的汝窯瓷器,絕大部份都是寶豐清涼寺的產品。由於這類型瓷器質素精良,又曾受宋代皇帝和清代乾隆皇帝高度讚揚,所以有人冠以「汝官窯」之稱。其實這是一種狹義的說法。北宋在窯場所在設「瓷窯務」官管理稅收,生產1。朝廷要得到某窯的精美產品,除透過「上貢」途徑外,還有以實物稅即稅瓷和官用物資的「抽稅」、「率買」制兩種途徑。2筆者就教王光堯先生,他說「稅瓷指生產稅和銷售稅,用實物繳。抽稅是宋代制度,凡是官府需要的物資,從商家收取十分之一的物品。率買、科率是提前計劃、預算,政府出資生產。」「瓷窯務」官的職責正是監察、管理窯務和甄選上貢器物。從這個角度來看,寶豐清涼寺窯產品和其他在汝州境內燒造質高的瓷器都可以稱為「汝官窯」。

圖2 宋代京畿路和京西北路與汝州管轄圖,影自《中國歷史地圖集》(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1987)

事實上,如果南宋葉寘《坦齋筆衡》「京師自置窯燒造」的記載他日被證實的話,則只有在北宋京城汴梁(今河南省開封市)燒造的一批瓷器,才能被稱為真正的「汝官窯」。

我認為葉寘所記是可信的。導致一些學者懷疑北宋京城汴梁自置窯燒造瓷器的主要原因,在於雕板或排列活字過程中出了錯誤。

北宋慶曆年間(1041–1048)畢昇發明活字印刷術。只需雕刻一副活字,把這些活字自由調動和組合,補充不足或更換損的字元,活字版便可重複使用。在南宋時期雖已有活字印刷術,但一般印書仍是以雕版為主。假設宋刊本《清波志》初刊本是用活字版印刷的話,因排字工人還未熟習排字技術,或是一個不小心的雕板錯誤,便會把整段文字扭曲,令意思恰恰相反了。

以下四段南宋人記載汝窯的文字經常會被研究陶瓷的學者引用,現錄如下:

  • 南宋周煇《清波志》:「汝窯宮中禁燒,內有瑪瑙末為釉,唯供御揀退方許出賣,近尤難得。」(1192年)3
  • 南宋顧文薦《負暄雜錄》:「……本朝以定州白磁器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造青窯器。故河北唐、鄧、耀州悉有之,汝窯為魁。江南則處州龍泉縣窯,質頗粗厚。(宣和1120-1125,政和1111-1118)間京師自置(這裡缺“”字)燒造,名曰官窯。中興渡江,有邵成章提舉後苑,號邵局,襲徽宗(在位1101-1125)遺制,置窯於修內司,造青器,名內窯;澄泥為范,極其精緻,油色瑩澈,為世所珍。後郊下別立新窯,亦曰官窯,比舊窯大不侔矣。」4(1260–1279)5(陶宗儀《說郛》[民國十六年商務印書館本] 卷一八引)6
  • 南宋葉寘《坦齋筆衡》:「本朝以定州白瓷有芒,不堪用,遂命汝州造青窯器,故河北唐、鄧、耀州悉有之,汝窯為魁。江南則處州龍泉縣窯,質頗粗厚。政和(1111-1118)間京師自置燒造,名曰官窯。中興渡江,有邵成章提舉後苑,號邵局,襲故京遺制,置窯於修內司,造青器,名內窯;澄泥為范,極其精緻,油色瑩澈,為世所珍。後郊壇下別立新窯,比舊窯大不侔矣。」(陶宗儀《南村輟耕錄》[中華書局1959年]卷二九「窯器」條引)7
  • 南宋陸游《老學庵筆記》:「故 時,定窯不入禁中,惟用汝器,以定器有芒也。」(1195–1200年)8

周煇,淮海人,生於靖康元年(1126年),曾以博學宏詞奏名,又曾至金國。晚年隱居杭州清波門,隱居不仕,藏書有一萬餘卷,卒年不詳,著有 《清波志》十二卷,《別志》三卷。長久以來我一直不明白書中「宮中禁燒」這句話的意思,亦未見任何研究汝窯瓷器的學者有作出任何解釋。可能大部分人都覺得字面很明白,意思是「在宮廷裏面,是禁止燒造汝窯的」。可是,為什麼要禁止在宮廷內燒造汝窯呢?我覺得從語法和意思上考慮,這句話似乎有點問題,想了很久,我作出了一個大膽的假設—會不會是手民之誤,把「宮禁中燒」中的「宮禁」兩字錯調把句子變成「宮中禁燒」呢?從上引陸游《老學庵筆記》可知,宋人會把宮廷稱為「禁中」。同一本書中,另有一段,也是把「宮廷」稱為「禁中」的,現錄如下:

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一:

「京師承平時,宗室戚里歲時入禁中,婦女上犢車,皆用二小鬟持香毬在旁,而袖中又自持兩小香毬。車馳過,香煙如雲,數里不絕,塵土皆香。」9

由於涉及印刷排字工序出錯的問題,我們必須查看有關的版本,特別是《清波雜志》的版本和成書日期等資料。非常多謝從前在香港中文大學任職精於考證的朋友,提供了兩條資料:

(一) 劉永祥先生校注的《清波雜志校注》(中華書局出版),是歷來最可靠的校訂本;

(二) 清乾隆(在位1736-1795)欽定四庫全書子部十二御製明人影宋鈔《清波雜志》。

圖3 清波雜志的版本

1994年9月中華書局出版由劉永翔校注的《清波雜志》全書12卷,底本是採上海涵芬樓張元濟編的《四部叢刊》,而祖本則還是宋紹熙(1191-1194)刊本《清波志》。根據劉永翔書前言,宋刊本《清波志》原藏常熟瞿氏鐵琴銅劍樓,成書於南宋紹熙年壬子(1192)六月。1928年上海涵芬樓張元濟編的《續古逸叢書》.《四部叢刊》影印的即是此本。書中確實作「汝窯宮中禁燒」,可見自南宋紹熙年間(1191–1194)開始至清乾隆(在位1736–1795)的版本都是一樣作「汝窯宮中禁燒」。清乾隆欽定四庫全書子部十二御製明人影宋鈔《清波雜志》也是作「汝窯宮中禁燒」。

圖4 宋紹熙(1191–94)刊本《清波志》
圖5 清乾隆欽定四庫全書子部十二御製明人影宋鈔《清波雜志》

劉永翔一書說「宋本也遠遠不是完美無瑕的。宋代許多筆記  說當時的印刷有很多錯誤。恰巧《清波志》也提醒我們『印板文字,訛舛為常,蓋校書如掃塵,旋掃旋生』」。劉永翔還徵引清藍浦著的《景德鎮陶錄》(成書於嘉慶二十年,公元1815年)一段關於汝窯的文字。該段文字引錄周煇《清波志》,但是把原文中的「汝窯宮中禁燒」改為「汝窯宮禁中燒」。劉永祥在註釋中稱「疑是」,似乎傾向贊同藍浦的說法(劉書二一五頁)。這引發出一個很有趣的問題。這也是排列字元的錯誤?或是當時也有學者持與我相同的想法?假如是真的話,可以說是吾道不孤了。

圖6 清藍浦著《景德鎮陶錄》,成書於清嘉慶二十年(1815)影自楊家駱主編《美術叢編》第一集陶瓷譜錄上冊《景德鎮陶錄》卷九一八八頁(上海:世界書局,中華民國五十七年[1968年]五月再版)

在搜集資料期間,我突然想起英國一位大收藏家和陶瓷研究者斐西瓦樂.大維德爵士(Sir Percival David, 1892–1964)在1936年12月2日在倫敦東方陶瓷學會中宣讀的一篇論文「論汝窯」(A Commentary on Ju Ware)。翻查之下,原來文中已經把成書於南宋紹熙年壬子(1192)的《清波志》卷五「汝窯宮中禁燒」一頁和清藍浦著的《景德鎮陶錄》(成書於1815年)「汝窯宮禁中燒」一頁並列。

由此可見,我並非是第一個人提出「宮中禁燒」和「宮禁中燒」這個問題的人。大維德爵士文章中說藍浦《景德鎮陶錄》「完全誤解了句子的意思,把前面兩個字互調又在後面加了一個字,改成「汝窯宮禁中燒」,意思因此便變為「汝窯是在宮禁內燒造,釉中有瑪瑙末成份」。

圖7 影自大維德爵士〈論汝窯〉,《東方陶瓷學會會刊》,1936,倫敦

在乾隆(在位1736–1795)四庫本《清波雜志》別志中,除了「又汝窯宮中禁燒,內有瑪瑙末為釉」這句寫作「宮中」之外,另有四處出現「宮中」一詞,三處「宮禁」一詞:

(一)卷一第八頁:「宮禁宮禁土木華侈,糜費金寶,何可數計」;
(二)卷三第十五頁:「宮禁之制,豈容不嚴」;
(三)卷三第十九頁:「上自宮禁,下暨相庭,內外淆雜」。

雖然是這樣,我認為亦沒法否定因排列字元出錯導致把「宮禁中燒」寫成「宮中禁燒」這個可能。而根據陸游和乾隆四庫本《清波雜志》別志兩個資料可見「禁宮」和「宮禁」都是宋人稱呼宮廷的習慣用語。

如果我和藍浦《景德鎮陶錄》的說法是對的話,那麼便可以推斷南宋葉寘《坦齋筆衡》中有關汝窯、官窯和修內司官窯的文字是可信的。根據這段文字,我們可以解讀為在北宋宣和(1120-1125)政和(1111-1118)時朝廷曾在京師,設置一個瓷窯,燒製青瓷。這種青瓷,必然是徽宗喜愛的一種青色的瓷器,也必然是類似當時燒作精良的寶豐清涼寺生產的青瓷。假如前者所用物料與寶豐清涼寺所用的不同,製成品便會和後者有別。換言之,這種在京師燒造的汝窯瓷器,亦即文獻所說的「官窯」,與寶豐清涼寺產品是兩種不同的窯器。事實是否如此,有待將來考古工作者和學者繼續追查下去了。但假如窯工和物料都是來自寶豐的話,那便沒有辦法把兩地所生產的瓷器分別開來了。

在宋室南渡以後,宮廷在京城臨安(今杭州),沿襲北宋時的制度,在修內司建立了一個瓷窯,燒造青釉瓷器。

在杭州老虎洞窯遺址最上層(元代地層)出土有幾例在「碗底上釉下用褐彩寫『官窯』兩字的材料。」10這個發現可以說明直至元代,朝廷還是沿用北宋的制度,稱呼官方燒造的瓷器為「官窯」。在同書,王光堯先生又說:「自宋而明,以浮梁縣承監燒瓷器制度的相同與連貫,從表象上看是以地方官監陶的制度從宋到明初一直  沒有改變,實質上標誌著直到明初的官府窯業制度仍一如宋以來舊制,即由地方官府受命組織生產。」11根據上兩條資料,可見自宋至明初至少浮梁(今江西省景德鎮)和臨安(今浙江省杭州市)的官府窯業制度基本上是一樣,沒有變更。產地的官員在收到朝廷指令後,須要負責管理和監督燒造宮廷用瓷。北宋寶豐清涼寺汝窯瓷器便是這制度下的產物。

有人或會提出疑問,為什麼北宋朝廷要在河南寶豐清涼寺以外另外的京師設立「官窯」呢?王光堯先生書中所引《明會典》資料或許可以提供答案: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燒造供用器皿等物、須要定奪樣制。計算人工物料。如果數多、 取人匠赴京、置窯興工。或數少、行移饒處等府燒造。」12

這段文字的意思是,如果宮廷需要的器物數量不多的話,可以發到江西省饒州或浙江處州等地方燒造。如果需要數量大的話,就召集工匠在京城置窯燒造。雖然這段文字是記載明初洪武時期的制度,但由於明初還是因襲宋朝官府窯業制度,所以我們大抵可以據之推論北宋徽宗時期在同樣情況下在京師另立官窯了。

以上不成熟的看法,是出自我個人的大膽假設,但清嘉慶(1796-1820)時期的藍浦似乎也持與我相同的說法。最終真相,有待專家學者進一步梳理研究。但最重要的,還是要等到北宋京師設置的官窯的最後發現,才可真相大白了。

吳繼遠
2017年5月

 

後記

展覽期間,承蒙河南省金石文化博物館的侯予先生蒞臨參觀並慨贈原拓「宋故供備庫副使河北第十七將訓練懷衛州軍馬衛州駐劄輕車都尉李君墓誌銘」(圖8)。墓主李君諱昭受,字公貺,曾任「內殿崇班」,兩遷「供備庫使」,又歷監「西京窯務」。李君卒於紹聖三年(1096年)。

圖 8

根據《宋史》卷一六五《職官志(五)》「將作監」條:「宣和五年(1123年)……將作監……所隸官屬十:修內司,掌宮城、太廟繕修之事……窯務,掌陶為磚瓦,以給繕  及缾缶之器。」13

北宋京師依東南西北分為四京。東京開封府(今河南省開封市),西京河南府(今河南省洛陽市),南京應天府(今河南省商丘市),北京大名府

(今河北省大名市)。據墓誌銘,李君曾任「西京窯務」,工作是掌管陶瓷事務,燒造繕營的磚瓦和瓶罐之類等器物。雖然《宋史》《職官志》和墓誌沒有清楚說明修內司有沒有燒造青瓷器,但假如我們相信葉寘《坦齋筆衡》的記載的話,這部門掌管窯務的官員的工作應該會包括燒造青瓷。因為葉寘書中一段說:「中興渡江,有邵成章提舉後苑,號邵局,襲故京遺制,置窯於修內司,造青器,名內窯」。南宋既襲「故京遺制,置窯於修內司,造青器」,那麼我們也可以據之推論在北宋時,修內司也會生產青釉瓷器了。

根據清徐松《宋會要輯稿》職官三○七「東西八作司……總二十一作,曰大木作……瓦作……青窯作。」14 這段文字似乎未有清楚說明那一個京有燒造

「青窯」,或是兩京均有燒造。但無論如何,如果北宋時京師真真正正有設窯燒造青瓷的話,那麼尋覓「北宋官窯」的工作大抵可以聚焦在東京和西京,即是現今的河南省開封市及洛陽市了。

 

  1. 王光堯:《中國古代官窯制度》(北京: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4年12月),第062頁。
  2. 王光堯:《中國古代官窯制度》,第067頁。
  3. 柯玫瑰:〈英國維多利亞伯特博物館的一件汝窯盞托〉,載中國古陶瓷研究會編《中國古陶瓷研究》第七輯(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10月),109頁。筆者曾向柯玫瑰本人求證,括號中年份是大維德爵士著 Chinese Connoisseurship: The Ko Ku Yao Lun, The Essential Criteria of Antiquities 一書中所列的成書年份。
  4. 呂成龍:〈汝窯的性質及相關諸問題〉,載中國古陶瓷研究會編《中國古陶瓷研究》,第七輯40頁。這段文字中有三個地方與宋葉寘《坦齋筆衡》所引一段不同。
  5. 同註 3。
  6. 王光堯:《中國古代官窯制度》,092頁。
  7. 同註 6。
  8. 同註 3。
  9. 李仲謀:〈汝窯史料研究二則〉,載中國古陶瓷研究會編《中國古陶瓷研究》,第七輯80頁。
  10. 王光堯:〈杭州老虎洞瓷窯遺址對研究官哥窯的啟示〉《中國古代官窯制度》,089頁。
  11. 同上書055頁。
  12. 王光堯:〈「監瓷窯務」官考辨〉《中國古代官窯制度》,054頁,引《明會典》[中華書局1989年排印萬歷朝重修本]卷一九四〈工部[十四]〉〈窯冶‧陶器〉條。
  13. 源禮藩:〈宋代貢窯、官窯和御窯的演變〉《大繁若簡:宋金元朝的單色釉瓷》(香港:香港大學美術博物館出版,2012年5月),16頁。
  14. 王光堯:《中國古代官窯制度》,012頁,註4。

前言
北宋汝窯和汴京官窯小識
汝窯•「官窯」,清涼寺和張公巷